什么是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需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申报。 江苏有资质危废处置
申报登记的范围不仅包括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还包括在其他的非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在科研、教学、医疗等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废物。
在人们日常生活活动中产生的数量较少或危害极小的危险废物,不属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规定的申报登记的范围。
为什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需要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
申报登记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①有利于规范危险废物管理
通过申报登记能够掌握各行业危险废物管理现状,对于管理好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以及处理处置工作奠定基础,从而真正实现“抓住源头、管住贮存与流动、确保无害化最终处置”的全过程控制方针。
②有利于完善申报内容,丰富决策支持信息
通过开展申报登记工作,可摸清危险废物底数,有利于建立危险废物数据库和现代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信息动态传输,提高信息交换能力,时限信息资源共享。
③有利于完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我国危险废物的认定采取《名录》与危险特性鉴别标准相结合的方法。环保部门可根据申报登记情况,分析汇总危险废物类别,进一步完善《名录》。
为什么要对危险废物实行分类收集?
危险废物的收集通常采用分类收集。所谓分类收集是指在鉴别试验的基础上,根据废物的特点、数量、处理和处置的要求分别收集。
从处理与处置的角度看,对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是非常必要的。不知道危险废物的特征、成份将其混合在一起,除了增加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数量,而且危险废物的混合还会引起爆炸、释放有毒气体等反应,这些潜在的副反应不但能造成环境污染,而且也会使危险废物的处理与处置变得更加困难。
因此,分类收集有利于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潜在危害。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应该怎样填写?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联单一共分为五联。
第一联产生单位填写完后,加盖公章,交由运输单位签字核实,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由接受到位,最终接受单位核实验收后,填写相应的栏目,并加盖公章后,返还产生单位存档。第一联副联产生单位填写完后,加盖公章,交由运输单位签字核实后,自留存档。
第二联在产生单位填写完加盖公章、运输单位签字核实后,交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存档。第二联副联操作如同第一联,由产生单位交由移出地环保部门存档。
第三联操作如同第一联,由运输单位存档。
第四联操作如同第一联,由接受单位存档。
第五联操作如同第一联,由接受地环保部门存档。
对危险废物的运输有什么要求?
危险废物的运输是指从危险废物产生地移至处理或处置地的过程。危险废物的运输需选择合适的容器、确定装载的方式、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确定合理的运输路线以及制定泄露或临时事故的补救措施。
危险废物运输单位需要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必须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者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工具,熟悉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运输单位和个人在运输危险废物过程中,应按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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